阿根廷對管道附件反推銷復審調查作出裁決
10月29日,阿根廷經濟與公共財政部貿易國務秘書處外貿副國務秘書處照會中國駐阿使館經商參處,告示根據該部2015年10月23日第1181號決議,決定結束對原產于中國的管道附件(南共市稅號:7307.19.20和7307.93.00)反推銷復審調查,并自簽發之日起對涉案產品設定FOB最低限價4.67美元/千克,若涉案產品FOB出口價格低于上述最低限價,則進口商須繳納相稱于兩者價差的反推銷稅,有用期為5年。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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