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37調查”已成為我國產品出口美國的又一重要停滯
美國“337調查”是指根據美國“337條目”的授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針對有關產品進口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不公平舉動”和“不合法手段”進行調查,禁止相干產品進入美國市場?!?37條目”認定外國企業進行不合法貿易成立的要件大大低于推銷成立要件,即美國國內申訴方只要能證實進口產品有侵權事實而美國國內確實有相干產業或相干產業正在籌建即可認定被訴方存在不公平貿易的舉動,美國就可限定該產品進入美國市場,且沒偶然間限定,假如是永世排除令,涉案產品永久不得進入美國市場。 目前,我國已成為美國“337調查”的最大受害國。1986?2004年,美國提議的針對我國(不包括香港、臺灣地區)的“337調查”共39起,占美國1986年以后“337調查”總數的13%。尤其是近三年,美國對我國的“337調查”增加特別很是快。在美國對我國的39起“337調查”中,涉案產品涉及的行業重要有電子工業、化學工業、輕工業、機械工業、汽車工業、皮革工業。 2002-2004年,浙江出口產品遭受美國“337調查”6起,分別是2002年的“接地故障電路器”;2003年的“昔多芬和任何含該成分的藥品”、“無汞堿性電池”;2004年的“光盤芯片”、“記號筆”和“塑料食品盒”。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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