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成為中小企業強國
中小企業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加的生力軍,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仍舊十分顯明。政協委員馬培華認為。 如何促進國內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如何構建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平臺?如何理順中小企業的管理體系體例?如何強化中小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剛剛終結的全國兩會上,國內中小企業的近況與將來發展成為浩繁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門話題。民建中間副主席馬培華委員在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為此還作了名為《從戰略高度熟悉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主題談話,引起委員們的廣泛共鳴。 馬培華委員指出: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既取決于其所擁有的大企業的數量和實力,同樣也取決于其中小企業的厚實和優質。在國家發展戰略中,打造大企業和發展中小企業劃一緊張,不能顧此失彼、厚此薄彼。我國是中小企業的大國,但不是強國,必須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熟悉和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報告中表現的大量真知灼見,發人深省。 是中小企業的大國,但還不是強國 我國是中小企業的大國。馬培華的報告引用現有的統計指出,我國有中小企業820余萬家,可計入中小企業的個體工商戶115萬家,占全國登記企業總數的99.5%。2003年中小企業用不到全國工業企業規模一半的資產,實現了全國工業企業74%的販賣收入,其最終產品和服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5.6%,提供的出口額占62.3%,上繳稅收占46.2%。我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對于雷同的產值,國有中小企業吸納的就業容量是國有大企業的1.43倍。2004年上半年新增工作崗位的80%來自中小企業。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在分散經濟風險、熨平經濟波動、深化經濟體系體例改革、完美市場系統和市場競爭機制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顯明的作用。 報告在此強調,我國雖然已是中小企業的大國,但還遠遠不是中小企業的強國。與國家對大企業戰略的定位和關注程度相比較,與世界先輩國家和地區相比較,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還有較大差距。 首先是中小企業狀態的差距。報告指出,我國中小企業團體發展不足,素質亟待提拔。人口與企業數量之比遠小于發達國家和地區,我國平均每137人擁有一個中小企業,韓國平均每17人、日本平均每25人擁有一個中小企業。我國中小企業創造的就業崗位遠少于發達國家和地區。我國城鎮有近1.2億人在中小企業就業,占城鎮悉數就業人數的47%,而發達國家和地區其悉數勞動力在中小企業就業的比重已達65%~80%。我國中小企業分布極不平衡,東部占中小企業總數的70%,中部占20%多,西部不到10%。企業綜合素質不高,管理粗放、專門化程度低、產業聯系松散、技術設備占據少,甚至是高污染、高消費、高排放。每臨宏觀調控,中小企業每每容易受沖擊,這固然有政策指向的外部緣故原由,也同中小企業素質密切相干。 其次是發展環境的差距。幾十年來,我國在建設過程中建立起來的經濟制度,無論管理服務、資源配置、稅收分配、和諧機制等,都是圍繞大企業發展、大項目建設設計制訂的,中小企業始終處在管理與服務的邊緣。即便先后出臺過一些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由于沒有專門的政策支撐與服務保障系統作后盾,每每在實施中被弱化。與發達國家和地區比較,我國中小企業在享受政策優惠、獲得當局服務和所處市場環境等方面,都更為艱難。 更深條理的,是對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地位熟悉上的差距。改革開放以來,幾乎所有的國民經濟綜合計劃都繼承了計劃經濟時期和工業化初期高度正視重點工程和建設項目的做法,大企業、大集團戰略被擺在凸起位置,經濟和財政政策顯明向重點工程項目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傾斜。我國經濟發展戰略在引導思想上體現為龐大輕小,從實現經濟趕超的必要看,這個方針有階段的合理性;從當代經濟、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看,這個方針是不可持續的。盡管“十五”計劃將形成大企業集團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同時提出,注解了國家對發展中小企業的正視,但在大、中、小企業的關系定位上,卻仍把中小企業發展放在從屬地位,正是這種熟悉上的輕視,造成中小企業在實踐中僅被看作推行大企業戰略的輔助,極大地制約了其團體發展。 七大措施力推中小企業發展 即將到來的“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階段。為此馬培華在報告中強調,能否以科學發展觀為引導,把中小企業發展擺到應有的戰略位置,將直接影響到將來我國中小企業團體發展水平和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假如我們依然只看到與世界500強的差距,忽視同發達國家和地區中小企業團體實力和團體素質的差距,必將使我國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為此,報告建議: 1,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一項緊張的國家發展戰略。 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專門的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實施“中小企業振興計劃”;在制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時,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階段找出凸起矛盾,制訂響應的解決策略。 2,建立更高條理的當局機構,完美中小企業發展系統。 設立國務院直屬“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局”,專項負責中小企業在國家層面上的戰略規劃,貫徹實施中小企業法,同一和諧城鄉中小企業發展,同一制訂和運用政策、資金;同時,建立包括管理服務系統、融資服務系統、擔保服務系統、稅收服務系統、中介服務系統等在內的一整套中小企業發展系統。 3,深化金融體系體例改革,推進和完美名譽擔保系統建設,制訂更加積極、務實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考慮以往政策缺陷的基礎上,制訂強有力的金融支撐政策;通過成立各類新型銀行、天真運用金融工具、有用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吸取社會和民間資本組建投資基金等辦法廣開融資渠道;選擇一些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擔保與再擔保試點;執行有利于中小企業增長自有資金、鼓勵中小企業投資舉動、促進中小企業科技提高的稅收優惠政策。 4,打破地區經濟封鎖,破除行業壟斷,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公共資源配置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應等量齊觀,遵循效益原則和市場規則,而不是保國有企業、大企業、關系企業。 5,增強中介服務、完美并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在當局和企業之間形成中觀條理,發揮上下溝通、內外和諧、行業自律等作用。 6,進一步明確中小企業概念,完美分類與統計系統。 同一按照企業規模和組織情勢劃分企業,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小企業司的統計系統應相互呼應。 7,完美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律系統。 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重點在于,從國務院起,各級當局和有關部門應積極制訂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從資金支撐、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方面對扶持中小企業作出詳細規定,并由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進行有用的監督和檢查。 一組數字看地位 中小企業在分散經濟風險、熨平經濟波動、深化經濟體系體例改革、完美市場系統和市場競爭機制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顯明的作用。 ■我國有中小企業820余萬家,可計入中小企業的個體工商戶115萬家,占全國登記企業總數的99.5%。 ■2003年中小企業用不到全國工業企業規模一半的資產,實現了全國工業企業74%的販賣收入,上繳稅收占46.2%。 ■我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對于雷同的產值,國有中小企業吸納的就業容量是國有大企業的1.43倍。2004年上半年新增工作崗位的80%來自中小企業。 一組數字看差距 ■企業狀態的差距。我國中小企業人口與企業數量之比遠小于發達國家和地區,我國平均每137人擁有一個中小企業,韓國平均每17人、日本平均每25人擁有一個中小企業。 ■創造的就業崗位遠少于發達國家和地區。我國城鎮有近1.2億人在中小企業就業,占城鎮悉數就業人數的47%,而發達國家和地區其悉數勞動力在中小企業就業的比重已達65%~80%。 ■分布極不平衡。東部占中小企業總數的70%,中部占20%多,西部不到10%。 ■企業綜合素質不高。管理粗放、專門化程度低、產業聯系松散、技術設備占據少,甚至是高污染、高消費、高排放。 中國已成為中小企業大國,但還遠遠不是中小企業強國。 來源:《文匯報》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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