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整車特性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出新規
在線國際商報訊 記者孫侃報道 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日前,海關總署、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構成整車特性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辦法》于4月1日實行。 該《辦法》旨在規范和增強對汽車零部件的進口管理,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海關總署、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成立構成整車特性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向導小組,按照《辦法》規定,對構成整車特性的進口汽車零部件實施管理。向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海關總署,負責向導小組的日常事務。整車特性國家專業核定中間接受海關總署委托,負責對進口零部件是否構成整車或總成(體系)特性進行核定。 《辦法》適用于對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備案的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組裝汽車所需的構成整車特性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的監督管理。汽車生產企業進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的,可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并繳納稅款,不適用本《辦法》。 《辦法》對備案管理、通關管理、整車特性核定標準及核定等內容均有細致規定。對違背本《辦法》規定,構成私運或者違背海關監管規定的舉動,海關將依照《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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