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紡織品強制性國家標準施行
國家出臺了新的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首次將有關紡織品安全性的生態環保要求納入國家強制性標準,打破了紡織服裝行業多年來質量標準一向停頓在表面和一樣平常物理指標方面的近況。 標準將紡織產品分為嬰兒類、直接接觸皮膚類、不直接接觸皮膚類3類,對紡織品中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PH值、色牢度、異味和禁用偶氮染料等作了規定,并首次將紡織品毒物測試列入產品檢測標準中。 此標準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過渡期一年,從2006年1月1日起不吻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紡織品不得在市場販賣。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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