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及鋁合金出口關稅計算公式
本報訊經國務院批準,海關總署自2005年1月1日起對未鍛軋鋁(包括非合金鋁76011000和鋁合金76012000)征收5%的出口暫定關稅。最近,很多企業就加工貿易項下鋁及鋁合金出口關稅如何征收題目賡續來電扣問。對此,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行業和諧部咨詢了國家有關部門,其詮釋如下: 企業加工貿易項下鋁及鋁合金出口關稅按海關總署2003年第23號通知布告實行。加工貿易項下鋁及鋁合金出口適用其規定之第二條,即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系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其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制品中使用國產料件占悉數料件的價格比例。(資訊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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