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國企報告制 龐大決策須先請示上級
往后,北京國有企業負責人在做投資、貸款、擔保等龐大題目決策時必須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對于以權謀私,龐大決策不經過集體討論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為從制度上保證國資部門監管工作,最近市國資委將制訂關于在投資、貸款、擔保等龐大題目上的請示報告制度。 去年國務院國資委頒布的《國有企業監督管理條例》中已經明確,在經營當中以權謀私,龐大決策不經過集體討論造成國有企業龐大流失的,不僅進行行政處罰,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作者:佚名編輯: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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